安全生产月 丨县发展集团民爆公司开展销毁过期、收缴民用爆炸物品行动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20日,县发展集团民爆公司联合县治安大队开展规范销毁过期、收缴民用爆炸物品行动。
为保障销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民爆公司配合县公安局提前实地踏勘了销毁地点及周边环境,科学制定了爆炸物品销毁实施方案,对运输路线、销毁地点周边区域进行了反复勘察,合理划定安全警戒区。到达现场指定现场后,由县治安大队民警统一对在场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一一做酒精测试等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销毁过程中,现场工作人员提前封闭销毁现场,邀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操作,严格按照危爆物品管理要求进行集中销毁。销毁结束后,对销毁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未爆的爆炸物品和残留部件。
通过此次销毁行动,县发展集团民爆公司配合县治安大队及时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保证民用爆炸物品“不流失、不打响、不炸响”,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下一步,民爆公司将对公司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到将隐患掐灭在萌芽状态。
供稿丨肖 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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