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公示公告

关于鑫昌公司江西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及周边配套道路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 会昌县恒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02 浏览次数:1441次

磋商邀请

 

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江西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标准厂房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 项目编号:JXXC2023-QY-C0802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费率包干

最高限价:最终金额以业主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建安费结算价格*费率4.5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江西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标准厂房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1

 

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结算编制等全过程跟踪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江西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标准厂房门项目;

2、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九二基地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完成止。

4、项目分包内容:

江西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标准厂房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具体要求:

1)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进度款申报、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造价信息咨询等,并出具正式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或审查意见。

2)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业务、经验及管理能力应能胜任造价咨询过程的沟通协调工作。

4)报价人拟安排参与本项目咨询工作的人员及专业配置应能满足造价咨询进度及质量要求。

5)报价人的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6)工程造价咨询应做到科学、合理、数据可靠,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

7)本项目不许转包。

(四) 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人就采购需求、工作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在修正参数的前 提下,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签到顺序决定。

(五)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资质与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没有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有6名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均需为房建、市政专业,且至少各1名);

2)近三年具有不少2项的建筑造价咨询业绩。

3)供应商须具备专业的团队。

(六) 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昌县商会大厦9楼)获取,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

(七) 响应文件提交:2023年08月11日09: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昌县商会大厦9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八)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用转账、银行汇票、本票、支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转入我公司公账(户名: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账号:36050181135000000071)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九) 付款方式:工程预算编制完成,并经预算评审确定后,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30%。项目完成竣工结算编制,并经业主和监理确定送审后,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70%。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最终金额以业主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建安费结算价格或财审审定金额为计算依据,扣除已付金额后付清余款。

(十) 联系方法:

采购人: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会昌县商会大厦9楼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162146339